一些城市房地产开发过程中,购房者交了房款,但开发商将预售款挪为他用,甚至携款跑路造成“烂尾楼”的现象时有发生。从2016年12月开始,鹤壁市推出《鹤壁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对商品房预售资金实行第三方监管,以确保专款专用,防范交易风险,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鹤壁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出台前,购房者预付的购房款直接进入开发商账户,不受任何监管,甚至发生个别开发商抽逃或挪用预售资金现象。特别是2015年以来,该市房地产市场面临的下行压力较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链日趋紧张,市场风险不断加大,因非法集资、问题楼盘等引发的矛盾日渐增多。从2016年12月起,该市申请预售许可证的新楼盘,预售资金将纳入专户监管。房企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要办理预售资金监管手续,与银行签订监管协议。房款将进入监管账户,开发商根据工程进度分步拿钱。
预售资金进入监管账户后,监管部门将重点监管其中应用于支付工程建设的部分。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10日后、主体结构完成、竣工验收备案3个环节,每完成一个,才能申请动用这部分资金;监管机构经审核并现场勘查合格后,向银行发送同意拨付证明,按比例拨付。对于预售资金中的非重点监管部分,开发商也需经过申请并审核通过后才能动用。对于拒绝将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或变相逃避监管的开发商,相关监管部门将暂停其监管资金拨付,甚至关闭其项目买卖合同网上签约。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可有效避免开发商因挪用项目建设款项影响项目的工程质量和约定交房时间,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房项目工程建设,预防和处理资金链断裂引发的社会风险,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为更好地规范房地产市场,市房产管理中心作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部门,依托数字房管信息平台,把商品房网签备案系统、房地产登记交易平台、房地产测绘系统、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商业银行结算系统等业务跨部门联接起来,实现了从楼盘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到项目竣工验收环节的预售资金收存使用、建设工程进度与工程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动态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