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召开《濮阳市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纲要)评审会。来自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同济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郑州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等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等省直部门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经过认真评审,原则通过了《濮阳市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纲要)。
2015年7月份以来,濮阳市委托深圳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进行了新一轮的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新的濮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坚持“注重前瞻规划、突出统筹协调、坚持以人为本、彰显濮阳特色、突出生态文明”的原则,全面分析了濮阳的特色和优势,科学合理地确定了城市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定位,对濮阳市在城市空间、规划区范围、人口规模、产业布局、公共设施等方面,做出了近期和远期的规划,更加符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新精神、新要求,更加符合现代化城市发展的理念,为濮阳城市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按照本轮规划的总体思路,濮阳市将重点推进“中心组团+濮东组团+清丰县城组团+濮阳县城组团”的“1+3”组团式发展,建构“一心七片”主城区空间结构,着力提升城市整体竞争力。
评审专家采取听取汇报、踏勘现场和集中讨论的方式,对规划纲要进行了认真评审。评议会一致认为,规划编制单位和濮阳市相关部门为规划编制做了大量工作,规划指导思想明确,思路清晰,内容比较全面,布局基本合理,基本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划编制的规范要求和濮阳市发展实际。评审委员会原则同意通过规划纲要,同时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