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省政府下达许昌市棚户区改造新开工目标任务6018套、基本建成目标任务4000套。为确保完成目标任务,该市实际安排新开工项目19个7163套,货币化安置率为30%;安排基本建成项目14个5591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达公租房分配入住工作目标6847套。
为确保完成今年的棚户区改造建设任务,许昌市对各县(市、区)的工作目标任务进行了明确,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对所有项目按照确定的时间节点,制定台账,坚持实行督查通报制度。将棚改建设项目全部纳入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严格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建立棚改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制度,每季度召开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标准化考核会议进行通报。严格施工过程监督,全面推行分户验收制度,对所有建成交付使用的保障性住房,竣工验收时,邀请业主代表参与,提高检查比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工程,不予竣工验收备案。
截止目前,全市已新开工建设6793套,开工率占目标任务的112.88%,占台账的94.84%;基本建成目标任务4000套,已完成5086套,已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已分配2449套,占分配工作目标的35.77%,年底确保完成分配入住工作目标任务。(信息员:田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