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建筑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建设行业工作实际,高度重视,多措多举,强力推进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一是严厉打击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对查出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采取责令限期改正、行政处罚、列入黑名单、暂停承接工程、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措施,直至清出该市建筑市场。
二是严格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要求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必须提供资金到位证明。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少于50%,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少于30%。否则不予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是加强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监督检查。普查摸排,跟踪督促,对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项目,督促承包单位及时落实解决。对有举报投诉或发生过拖欠的企业和项目纳入重点监督和跟踪,防止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
四是加大对拖欠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拒不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黑名单;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或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由聚众滋事、影响社会稳定的企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通报批评、暂停承接工程、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直至清出该市建筑市场。
五是进一步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对于参与新建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按中标价的2%足额收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工资保障金实行差异化缴纳,对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实行减免措施,对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企业提高缴存比例,以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截止目前,全市建筑领域尚有拖欠农民工工资遗留案件13起。其中移交公安部门侦办案件6起、责令停工整改案件3起、剩余4项工程3项为乡镇安置社区和企业厂房建设项目,该局已安排专人高度关注以上案件进展情况,与各乡镇互联互通,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同时,对恶意欠薪的单位和个人,建议提请市人社部门启动劳动保障监察程序,依法依规移交公安部门侦办。
积极协调处理拖欠遗留问题的同时,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一步加大市区在建工程的排查监督力度,发现了产业集聚区天地之中办公楼和中岳安置区两项工程存在欠薪行为,已对两项工程下达了停工通知书,要求停工整顿,待欠薪案件解决到位后方可复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