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我厅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安排部署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陈华平副厅长主持会议并讲话,副厅长郭风春、副巡视员刘福明参加会议。
会上,陈华平副厅长认真传达了《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并就相关督察问题的整改方案制订等工作作了具体安排。
就下一步工作,陈华平副厅长要求,一要高度重视。要深入领会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精神,把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二要认真负责。要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标准、具体措施、时间节点;三要严格查处。对督察发现问题要严肃查处,依法从重处罚,并予以媒体曝光;四要严肃问责。要依据有关规定,对扬尘污染问题严重的企业单位负责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予以约谈、问责,并通报批评,同时对有关督查人员进行严厉批评和责任追究。
随后,刘福明副巡视员传达了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第十一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就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碧水工程行动计划年终考核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厅办公室、建筑管理处、城市建设处、墙体材料改革处、住房保障处、城乡规划处、房地产市场监管处、村镇建设处有关负责同志,厅扬尘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