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加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型智库
建设的实施办法
豫建〔2016〕17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型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不断提升行业科学发展水平,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服务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决策为宗旨,以政策研究咨询为主攻方向,以政策研究领军人物和重点研究机构为依托,坚持服务大局、改革创新、统筹规划、务实高效,力争到2020年,建设形成定位清晰、特色鲜明、规模适度、影响力强的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型智库体系,造就一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德才兼备、富于创新精神的公共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队伍,建立一套治理完善、充满活力、监管有力的智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开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新局面提供强大智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政策研究机构建设。厅研究室要把综合性政策研究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准确把握决策需求,围绕住房城乡建设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强化课题调研、政策研究、政策评估、政策解读、决策咨询等职能,努力提出高质量、及时管用的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明确政策研究机构和人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注重基层经验总结和问题挖掘,主动出谋划策,加快形成一批指导性、操作性强的研究成果,为本地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提供咨询决策服务。
(二)推动决策咨询载体建设。发挥《河南建设》等内部刊物的决策咨询作用,不断提高研究成果质量,积极拓展成果报送渠道,努力使决策咨询成果及时送达省委、省政府决策层。办好《中州建设》期刊,不定期开设“决策参考”、“专家建言”等栏目,为专家学者创造发表决策咨询成果的机会。强化专题数据库、资料库和网站建设,整合技术、人才、设备等优质资源,建设省住房城乡建设电子政务信息中心,加强基于大数据分析的研究咨询能力。
(三)加强学会协会智库建设。各行业学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及专业特长,加强调查研究,组织开展多种方式的学术交流及咨询服务,促进行业发展与住房城乡建设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加强对学术会议资源的整理挖掘和成果转化,从制定完善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政策、法律法规等角度提出专业化意见和建议,健全学术会议成果整理、提炼、报送机制,促进学术会议资源向决策咨询资源转化。面向行业企业做好政策解读,依据特定政策的工作重点开展定向精准宣传。
(四)促进高校智库发展完善。支持河南城建学院、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依托专业学科齐全、研究基础较好和学术交流广泛等优势,以教授学者为核心,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重大问题进行长期跟踪研究,培养和建设一批省内一流的专业型智库和研究团队。针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技术、新业态和重大项目开展协同研究、联合攻关,在打造行业培训基地、制订行业发展规划、组建行业政产学研联盟、建设大数据研究平台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开拓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发展新途径,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高校智力服务能力整体提升。
(五)建设高层次人才专家库。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数据收集,制定严格标准,严格遴选程序,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建成管理统一、标准科学、结构合理、安全有效、技术领先、功能完备的住房城乡建设高层次人才信息资源库,广泛凝聚专家资源,拓宽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选才、育才、用才渠道,实现高层次人才资源信息共享。深入研究分析高层次人才队伍结构,为行业高层次人才资源开发、培养、使用提供科学依据,制定完善培育壮大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高层次人才队伍的政策措施。
(六)完善现代企业智库建设。持续推动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河南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河南省二建集团公司、郑州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大学综合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盛天环保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等加快博士后研发基地建设,鼓励支持更多企业创建博士后研发基地。充分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创新引领作用,支持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省城乡建筑设计研究院等相关科研型企业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对国内外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趋势和成果的研究,围绕城乡规划、重大工程建设、智慧城市建设、科技创新等方面开展决策咨询研究,促进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七)吸引外部智库参与决策咨询。强化与郑州大学、河南大学、省社会科学院、中原发展研究院等系统外相关研究机构、高校、企业和社会智库等的合作与交流,定期联系,互通信息,拓展合作渠道,充实合作内容,高度重视、充分运用智库研究优秀成果。探索建立系统外部智库参与决策咨询服务的有效途径,综合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课题合作、项目招标等方式,引导系统外部智库和高端专家学者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有关政策研究、决策咨询等。
三、制度保障
(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法主动向社会发布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及时性,方便智库及时获取,为各类智库开展政策研究、决策评估、政策解读等创造条件。完善信息公开方式和程序,健全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和处置机制。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和查阅场所,发挥门户网站以及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兴信息发布平台的作用,搭建互通互联的信息交流发布平台。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加强对各类智库主办的研讨会、报告会、论坛、网站、出版物以及微博、微信等管理。
(二)建立健全意见征集制度。坚持把决策咨询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拟出台的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要通过举行听证会、座谈会、论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智库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探索建立对智库咨询意见的回应和反馈机制,促进决策与智库建议之间的良性互动。
(三)建立健全政策评估制度。除涉密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大工程项目等决策事项出台前,要进行可行性论证和风险评估,重视对不同智库评估报告的综合分析比较。政策出台后,组织智库对政策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进行评估,推进政策的不断完善。
(四)建立健全成果评价和应用转化制度。以成果质量和实际贡献为导向,研究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智库成果评价办法。探索建立智库成果应用转化制度,拓宽成果应用转化渠道,提供转化效率。加强智库成果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管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五)建立健全人才评价和激励制度。研究建立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智库人才评价指标体系。探索建立公平合理、有利于智库人才发挥作用的收入分配、人才选拔和科研奖励制度,加大决策咨询报告、领导参阅材料等智库研究成果在职称评定、岗位聘用、绩效工资中的权重,建立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薪酬制度。
(六)建立健全舆论引导机制。着眼于传播主流思想价值,集聚社会正能量,发挥智库在阐释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思路、解读公共政策、研判社会舆情、引导社会舆论、回应社会关切、疏导公众情绪方面的宣传引导功能,营造住房城乡建设改革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充分利用传统出版媒介和现代网络媒体宣传推广智库成果,鼓励各类智库通过各种媒体、论坛发出声音,有效引导社会舆论。
四、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智库建设。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型智库建设的地位和作用,加强规划,统筹部署,分类指导,把智库建设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增强公信力的重要内容,列入决策必要环节,善用、善待、善管智库。建立主要领导、有关方面分工负责、各单位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把智库做大做强,把智库的作用发挥好。
(二)不断完善智库管理。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归口管理的原则,切实负起管理责任。研究制定具体明晰的标准规范和管理措施,确保智库所从事的各项活动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智库建设整体规划,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智库有序发展。
(三)加大资金保障力度。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支持智库发展的财政、金融政策,探索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投入机制,建立符合住房城乡建设智库运行特点的研究经费管理制度。鼓励智库利用服务性收入、社会捐赠资金等设立发展基金,用于智库专家教育培训、人才招聘、成果宣传、对外合作交流等。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行业领军人才和杰出人才培养力度,不断培育壮大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高层次人才队伍。加强智库专家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国家安全意识、信息安全意识、保密纪律意识,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感和诚信意识,积极主动为住房城乡建设改革发展贡献聪明才智。加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机关与智库之间人才有序流动,推动实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智库人才的优化组合和合理配置。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