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及
第四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豫建建〔2016〕69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林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切实防范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国庆期间及第四季度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平安稳定,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及省市换届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豫安委办明电〔2016〕2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四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通知》(豫安委办明电〔2016〕2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办厅电〔2016〕48号)精神,现就做好国庆期间及第四季度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国庆节日期间,公众活动多,人员流动大,作业人员思想容易产生波动,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多发期。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安全责任,周密安排部署,强化督查检查,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同时,针对节假日期间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思想不稳,要督促各建筑施工企业专门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学习和教育,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指导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合理安排国庆期间工作班次,严禁赶工期,超强度加班,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第四季度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
第四季度是建筑施工的高峰期,也是安全生产的危险期,特别是进入冬季后,雨雪冰冻天气增多,给建筑施工带来诸多不利影响。省厅决定四季度在全省建筑施工系统组织开展一次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进“专项整治”、深化“打非治违”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局(委)要按照省厅要求,迅速进行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指导各建筑施工企业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冬季施工特点,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开展拉网式自查自纠。要突出重点,全面排查事故隐患,特别是建筑起重设备安拆使用、深基坑、超高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施工现场消防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严格落实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物体打击、防触电和防火灾措施;对大检查中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切实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做到彻查彻改、除患务尽。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建立检查工作台账,细化检查内容,采取重点督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实施随机检查。要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查处无资质施工、层层转包、违法分包、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等行为,对非法违法建设项目,一律停工整改;对非法违法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业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安全问题较多又拒不进行整改的,要公开曝光并依法严厉惩处。要通过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和打非治违活动,坚决避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畅通信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信息报送制度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及建筑施工各方责任主体在国庆期间,要严格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上下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重大事项,要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全力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并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及时上报。
各地要及时总结分析大检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工作。大检查结束后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于2017年1月15日前将大检查总结报告报省建设安全监督总站。
联系人:何小丰 0371-63862226
邮箱:jstjgc@163.com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