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做好2016年度河南省标准定额机构
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豫建设标〔2016〕62号
各省直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为深入开展全省标准定额机构管理考核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河南省标准定额机构管理考核办法》(豫建设标〔2016〕39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今年第四季度开展全省标准定额机构管理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由省住建厅统一安排布置,省标准定额站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市(县)分组及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时间安排:
2016年10月24日—2016年11月25日
三、考核对象: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标准定额站、工程造价管理处(办)。
四、考核具体要求:
(一)各委(局)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实施细则做好考核准备;被考核单位及相关人员要积极配合。
(二)考核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工作要求和纪律:
1. 考核工作应紧扣标准、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在考核过程中接受监督,确保考核工作的阳光透明与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
2. 考核检查人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如实填写《河南省标准定额机构管理考核评分表》。
(三)考核工作具体时间及考核安排由每组根据情况自行安排,但各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核任务。
(四)考核结束后,各组应将本组考核情况及考核评分表汇总,于2016年11月30日前写出本组考核汇报总结材料。
(五)考核组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廉洁高效地开展好本次考核工作。
五、根据各组考核总结材料,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级。考核结果将以文件形式,向当地委(局)反馈。
六、对考核等级为优秀的地市,给予适当形式的表彰;考核等级较差的地市,要向省厅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附件:考核小组分组名单
2016年9月28日
附 件
考核小组分组名单
第一组:
考核单位:郑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
焦作市标准定额管理站
鹤壁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站
濮阳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站¬
安阳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
新乡市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
巩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管科(标准
定额造价工作)
滑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勘察设计与标准
定额管理股
长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
管理科
考核组组长:刘红生 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站长
考核组成员:张 鹏 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办公室
主任
高丽萍 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财务人事科科长
郑艳芳 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注册管理科科长
联 系 人:郑艳芳
联系电话:0371—66035218 13663853001
第二组:
考核单位:周口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
开封市工程建设定额管理站
商丘市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
许昌市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管理站
漯河市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
鹿邑县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
永城市建筑工程定额管理站
新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与标准
定额办公室
兰考县勘察设计和标准定额站
考核组组长:张天峰 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副站长
考核组成员:吴桐发 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培训科
科长
李宝玉 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注册
管理科副科长
杨路英 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标准
科副科长
联 系 人: 李宝玉
联系电话: 0371—66248042 18903719353
第三组:
考核单位:南阳市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
驻马店市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站
济源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站
洛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三门峡市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
汝州市标准定额站
邓州市标准定额管理站
固始县基本建设标准定额造价管理站
考核组组长:朱 军 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副站长
考核组成员:杨 鹏 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科长
杨 明 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市场
监督科副科长
张文博 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信息科
联 系 人: 杨 鹏
联系电话: 0371—66611146 18703818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