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七批河南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通知

时间:2016-09-28 00:00 来源:网络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文物局

关于组织申报第七批河南省历史文化名镇

名村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通知

豫建村镇〔2016〕39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城乡规划(建设)局、文物(文化)局:

为弘扬传统民族文化,保护镇村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促进优秀传统建筑艺术的传承和延续,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七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通知》(建规函〔2016〕177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研究决定,组织第七批河南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评选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第七批河南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一)申报基本条件

申报河南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要具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印发的《河南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选办法》(试行)(豫建村镇〔2009〕37号,可登陆河南省住房城乡和建设厅网站下载)中明确的条件与要求。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和河南省传统村落名录的村庄可优先推荐申报河南省历史文化名村。

乡可以参照镇申报条件与考核认定程序,组织申报材料。

(二)申报与考核认定程序

省辖市组织申报河南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由镇(乡)人民政府填写河南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表,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并提出申请报告,组织县(市)城乡规划和文物主管部门编制申报材料,经省辖市城乡规划、文物主管部门初审,联合行文推荐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

省直管县(市)组织申报河南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由镇(乡)人民政府填写河南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表,经县(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并提出申请报告,组织县(市)城乡规划和文物部门编制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文物局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论证,必要时组织实地考察,提出审查意见。经综合考核符合条件的镇(村),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为河南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三)申报材料

1.河南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表(见附件1.1)。

2.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应概述申报镇(村)的地理位置、环境条件、村镇规模、水陆交通以及社会经济和建设等状况,并着重说明其历史传统建筑群及环境的历史年代、原貌保存情况、现状规模、空间分布以及价值特色等情况。

3.镇总体规划或村庄规划;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简称“保护规划”,未编制保护规划的可不提供)。以上规划包括规划文本、图件、说明书。

4.《河南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价指标体系》和《河南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基础数据表》(见附件1.2、1.3)。

5.保护措施。包括对原貌保存、文物古迹与古建筑的维护修缮、环境整治等方面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具体办法。

6.能反映该镇(村)历史传统建筑群风貌,并与《河南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价指标体系》有对应关系的照片图集、电子幻灯片;有条件的可提供10分钟以内的音像资料等。

电子幻灯片包括以下内容:

(1)概况及历史沿革。

(2)历史文化特色。

(3)反映镇(村)传统建筑群风貌并与《河南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价指标体系》对应的照片(注明照片名称)。

(4)镇总体规划或村庄规划,保护规划内容简介与主要图件。

(5)保护措施简介。

7. 省辖市城乡规划、文物主管部门联合推荐报告(省直管县(市)不用提供)。

(四)申报材料格式及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纸质材料包括:以上申报材料第1、2、4、5项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第3项为经依法批准或审查后的规划成果,镇总体规划或村庄规划1套,保护规划纸质文件1套;第7项省辖市城乡规划、文物主管部门联合推荐报告一式2份。

电子材料包括:全部1—7项申报材料按逻辑顺序制作电子文档(文本文件为Word格式,图件和照片为Jpeg格式,电子幻灯片为Powerpoint格式,视频文件为Mpeg格式),分文件夹编号保存,并刻录成光盘或U盘。

二、申报第七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一)申报基本条件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不包括乡)。

(二)申报与考核认定程序

省辖市组织申报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由镇(乡)人民政府填写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表,经县(市)城乡规划和文物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提出申请报告,编制申报材料,经省辖市城乡规划、文物主管部门初审,联合行文推荐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

省直管县(市)组织申报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由镇(乡)人民政府填写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表,经县(市)城乡规划和文物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提出申请报告,编制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文物局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实地考察,对符合条件的镇(村),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向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推荐申报。

(三)申报材料

1.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表(见附件2.1)。

2. 申请报告。报告除概述申报镇(村)的地理位置、环境条件、村镇规模、水陆交通以及社会经济和建设等状况外,应着重说明其历史传统建筑群及其环境的历史年代、原貌保存情况、现状规模、空间分布以及价值特色等情况。

3.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或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简称“保护规划”,必须提供),包括规划文本、图件、说明书。

4.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价指标体系》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基础数据表》(见附件2.2、2.3)。

5. 名镇名村保护措施。包括对原貌保存、古建筑的修缮、环境整治等方面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具体办法。

6. 能反映该镇(村)传统建筑群风貌的,并与《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价指标体系》有对应关系的照片集、电子幻灯片;有条件的可提供10分钟以内的音像资料等。

电子幻灯片包括以下内容:

(1)名镇名村概况及历史沿革。

(2)历史文化特色。

(3)能反映该镇(村)传统建筑群风貌的,并与《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价指标体系》有对应关系的照片(要注明照片的名称)。

(4)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简介。

(5)名镇名村保护措施简介。

7. 省辖市城乡规划、文物主管部门联合推荐报告(省直管县(市)不用提供)。

(四)申报材料格式及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纸质材料包括:以上申报材料第1、2、4、5项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4份;第3项保护规划2套;第7项省辖市城乡规划、文物主管部门联合推荐报告一式2份。

电子材料包括:全部1—7项申报材料按逻辑顺序制作电子文档(文本文件为Word格式,图件和照片为Jpeg格式,电子幻灯片为Powerpoint格式,视频文件为Mpeg格式),分文件夹编号保存,并刻录成光盘或U盘。

三、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2016年11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 韩文超 0371-68080866

省文物局文物资源处 司志晓 0371-63873953

申报材料报送地址、联系人及电话、电子邮箱:

郑州市金水路102号原省建设厅办公楼307号省村镇规划建设协会秘书处 郑俊芸 0371-86568907 hnsczxh@163.com

附件:1.1 河南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表

1.2 河南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价指标体系

1.3 河南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基础数据表

2.1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表

2.2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价指标体系

2.3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基础数据表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文物局

201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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