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
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混合砂混凝土应用
技术规程》的通知
豫建设标〔2016〕60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人工砂质量标准及应用技术规程》(DBJ41/T048-2003)由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进行了修订,已通过评审,名称变更为《混合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现予批准发布,编号为DBJ41/T048-2016,自2016年11月1日起在我省施行,《人工砂质量标准及应用技术规程》(DBJ41/T048-2003)同时作废。
此标准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技术解释由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负责。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