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及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措并举,确保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制定文件,规范秩序。研究制定了《固始县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别化管理办法(试行)》,在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基础上,引入差别化管理激励机制,对无拖欠行为或解决拖欠问题较好的企业,降低收缴比例或采取核准一定的数额应急押金后,不再按项目进行收缴。二是常态管理,违规清除。对全县履行基本报建手续的在建工地,在醒目位置统一悬挂农民工维权告知牌,并公布清欠举报电话,方便农民工维权举报。对屡次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纳入“黑名单”,今后不得参与县境内的项目建设。三是调查摸底,加强督查。按照县统一部署,与人社局等相关主管部门一道对全县建筑施工企业及在建工地逐个进行走访、排查,以便发现问题及早解决。四是认真接访,积极解决。对上访的农民工,认真接待,了解具体情况,积极协助解决,对确认为欠薪的要求施工企业立即支付;对存在结算、质量等方面纠纷的,责令施工企业及时结算并尽快解决;对恶意讨薪、无理取闹的,坚决予以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