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信息化管理。升级完善房地产市场综合管理系统,提升市县全覆盖和业务全覆盖水平,打造智慧房管综合管理平台。全面加强市场信息的归集和分析研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和政策建议。二是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交易管理。实行信用分级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地产企业诚信体系。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存量房交易资金的监管,逐步推进私房租赁管理和房屋租赁管理规范化,开展中介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加大违规交易行为立案查处和执罚力度。加快引进外地优秀房地产估价机构和培育本地房地产估价机构,活跃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三是进一步优化房屋登记行政服务。加强房屋登记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明确权力边界和责任义务,进一步改进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四是进一步加强房屋登记工作。以国有大企业棚户区改造为重点,先易后难、重点推进,解决一批保障性住房房屋登记和产权管理问题。进一步完善历史遗留问题房屋登记政策,实行联席办公会议制度,积极推进历史遗留问题房屋登记办证,规范房屋产权管理,为活跃住房二级市场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