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周口市规划局组织学习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若干意见》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纲领性文件,2月6日下发以来,周口市规划局第一时间将《若干意见》全文打印出来,下发到局领导及局业务科室人手1份,便于集中学习和自学。然后在行政审批例会上,对《若干意见》中的总体要求、强化城市规划工作、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提升城市建筑水平、推进节能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公共服务、营造城市宜居环境、创新城市治理方式、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等九个方面进行学习讨论。并针对城市规划与《若干意见》不一致的地方,指出了初步改进意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完善、提高。与此同时,将制定《周口市城乡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地下管线审批和验收管理制度》等20多项规章制度,逐步规范规划实施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