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规划局2016年全面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

时间:2016-01-28 00:00 来源:周口市规划局

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推动全市城乡规划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016年,周口市规划局在全市规划系统全面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明确行政执法责任。规划系统各单位要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国办发〔2005〕37号文件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豫政办〔2005〕92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权力来源、种类、范围和具体执法事项的执法依据。

二是完善行政执法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执法程序,制定科学规范的执法流程图,优化执法权力运行程序,简化行政相对人办事环节,提高运行效能。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制度。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确定和机构设置情况,审核、确认、公布本单位行政执法主体,未经确认、公布的,不得开展执法活动。并建立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规划系统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于日常执法监督检查及执法评议中发现的、新闻媒体曝光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群众投诉举报的等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要根据造成后果的轻重程度或者影响的恶劣程度,依照《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规定,追究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在追究执法责任中,要坚持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在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前,应当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保障其陈述申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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