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规划局积极开展2016年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工作

时间:2016-01-26 00:00 来源:周口市规划局

新年伊始,周口市规划局制定了《2016年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学习方案》,标志着2016年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工作正式展开。

明确一个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加强该局干部职工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促进学法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增强学法的自觉性、系统性和针对性,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市城乡规划事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确定一个基本目标:通过坚持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牢固树立法治信仰,熟悉行政权力运行的程序,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努力提高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较高法律素养的干部职工队伍。

实施两个方面的学习内容:一是学习综合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综合法律法规。二是学习专业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及《住宅设计规范》等法律法规。

坚持五种学习方法。建立局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学习方法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举办讲座和自学等进行。每人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自学要有笔记、有心得。

落实三项措施: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局机关各科(室)、局所属各单位要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认识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重要性。要把学法和守法作为城乡规划系统法治建设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把学法用法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发挥领导干部学法模范带头作用,促使学法常态化,努力营造学法用法氛围。各科(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本单位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一位具体负责人,认真组织学习。二是制定措施,确保实效。局机关各科(室)、局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统筹兼顾,制定完善学法措施。要为学法提供必要的时间和条件,力戒走形式走过场,做到学法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保证学法取得实效。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法内容,坚持自学,持之以恒,并积极参加局统一组织的各种形式学习辅导,努力提高学习效果。三是定期检查,抓好落实。局机关每年组织1-2次法律学习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本方案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在全局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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