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紧抓四项措施,督查督办助推城乡建设。 一是上级督查突出抓。对上级领导批示的督查件,坚持主要领导直批制,重要事项新自督办,全年办理市级以上领导批件19件,办结率100%。 二是专项督查重点抓。对涉及局中心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局办公室会同重点工作牵头部门和责任科室,每月跟踪重点事项进展情况,研究协调存在的问题,明确进度时限,确保各项工作按期推进,如期完成。三是“热点”、“难点”督查跟踪抓。对群众反映的道路积水、垃圾处理、房屋质量、农民工工资支付等问题进行跟踪督查,将任务分解到科室和具体责任人,跟踪督查,直至问题解决,群众满意。全年共办理建议提案105件、网民留言266件、市长热线件147件,办结率均为100%。四是日常督查反复抓。局成立效能督查小组,每周定期对局系统各单位(科室)及服务窗口的工作纪律和公务行为等专项工作进行“明察”;对各单位(科室)依法办事、效能建设等日常情况进行“暗访”,促进城乡建设各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