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乡规划局自2013年被确定为“洛阳市完善和落实反腐倡廉制度示范点”以来,大力完善和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自觉服务于洛阳市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建设总体布局,为全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工作推进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
为将权力更好的关进制度的笼子,根据市纪委《全面推进该市县级以上机关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反腐倡廉工作要求,结合该局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近两年基础上,继续对规划系统内易引发腐败案件的关键环节和程序进行深度梳理,进一步强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此次继续强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主要从四个方面着手:一是领导班子建设方面,突出抓好领导班子民主决策、转变作风、监督制约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制度建设,规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促进廉洁自律;二是规划业务管理方面,重点围绕规划编制、规划审批、规划管理等方面,突出抓好制度建设落实,确保审批智能化、流程信息化、工作程序化、办事标准化的目标实现;三是分权制约方面,继续强化审批科室与验收科室“两分离”,资质审查、合同签定、成果验收“三分离”,继续强化财务管理,加大经费开支审查力度;四是行政管理方面,突出抓好管人、管钱、管物的制度落实,切实实现工作程序规范化、日常管理制度化。五是纪检监督方面,继续完善和落实《规范权力运行监督干管理办法》、《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巡察监督办法》、《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效能检查办法》、《规划审批跟踪回访制度》、《重要事项备案监督办法》等规章制度,从根源上防止腐败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