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按照全市城建系统“百日攻坚”行动安排部署,扎实工作,精准施策,以城乡建设的新成绩为稳增长保态势提供有力支撑。
棚改安置有实物安置和货币化安置两种方式。该委支持具备条件的房地产项目整体变为棚改安置房或公租房项目,允许其适当调整规划条件,优化户型结构,完善土地手续。三种途径均可缩短安置周期、节省过度费用,让群众尽快住上新房,享有更好的居住环境和物业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居住需求。引导拆迁居民转变实物安置观念;用足奖励、补贴、补助和开发商让利等优惠政策,以算账对比和安置环境对比促进货币化安置;通过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筹集性价比高的安置房源;搭建房源信息推介平台,提供交易手续集中办理、住房信贷等服务。积极利用财政资金和国开行、专项补贴、政府债券等资金,推动棚改征地拆迁、安置房筹集和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政府购买服务,构建多元化棚改实施主体,实现安置房建设等棚改模式的转变。
下一步,该委将继续推进新政的贯彻落实,并适时调整完善配套政策,进一步放大对市场的刺激效应。在巩固契税补贴、公积金支持等政策的基础上,根据省政府的鼓励政策,制订新乡市中心城区和各县(市)、区的促进农民进城购房意见。充分考虑房地产市场进入买方市场和存量房时代的新常态特征,发挥规划调控和市场引导作用。以建筑造型、风格、户型设计和绿色、宜居、智能的建筑品质引领消费;落实好对购买二星级运行标识以上绿色建筑住房的贷款额度增加和财政补贴等支持政策,加快绿色建筑发展。以完善的市政及公共服务综合配套设施和便利的出行、就医、入学、购物和娱乐等多层次需求条件促进消费;利用国家支持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机遇,带动周边房地产项目居住环境改善和品质提升。建立健全开发企业实力评估机制,努力引进知名度高、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参与该市的新城开发和旧城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