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城市管理局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全力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该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督导,并定期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党组会议,研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势,部署任务,细化措施。同时,要求局属相关单位积极进入应急状态,做到全体动员、人人参与。二是迅速行动,确保达标。从即日起,对辖区及四区一县露天烧烤摊点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对未更换无烟烧烤炉具或未按要求正常使用无烟烧烤炉具的摊点,依法进行取缔。同时,合理调配道路机械化清扫人员及车辆,确保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不低于80%。增加道路洒水频次,确保每日道路洒水频次不少于4次,市区监测点周边区域道路洒水频次不少于6次。此外,持续开展道路污染综合整治,落实建筑垃圾“四统一”管理机制,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建筑垃圾源头治理,重点加强施工工地出入口路面硬化和冲洗设施安装的监管,发现有车轮带泥上路、沿途抛洒等问题及时清理。三是加强督查,确保成效。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该局考核办、局属各单位二、三级考核平台,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标准每天对四区一县及局属责任单位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确保圆满完成承担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