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濮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局部修改规划方案》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濮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局部修改规划方案》。
会议强调,《濮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局部修改规划方案》报经省政府批准后,濮阳市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实施。濮阳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规划意识,自觉遵守和执行规划,充分发挥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建设、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指导和调控作用;要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完善规划体系,加快各类规划的修编与调整,做好城市总体规划与专业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要进一步加强规划监督,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连续性。濮阳市人民政府应定期对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向濮阳市人大常委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