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平顶山市正式启动了公共租赁住房(简称公租房)的申报工作。经申报家庭网上申报和各区、各申报单位以及市公租房运营管理中心受理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共有600户1080人,拟纳入市区公租房保障范围。按照要求,市住房办对这些申报家庭的资料予以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等信息。公示无异议的家庭,市住房办将把房源分配至各区、各申报单位,各区、各申报单位负责分配到户,并将分配结果报市住房办备案,市公租房运营管理中心负责办理入住手续。
目前公租房申报工作仍正常进行,下一批集中受理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凡在该市稳定居住6个月以上的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和住房困难家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可申请公租房:无住房(含自有住房已出售或产权转移1年以上);现有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6平方米;现有住房经鉴定为危房;现有住房已纳入年度改造计划。其中,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共同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要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能申请1套公租房,单身人士申请公租房的本人为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