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垣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二级机构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对《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指导意见》(豫政〔2015〕51号)内容和精神进行传达学习。
会上,黄国威局长向大家传达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指导意见》(豫政〔2015〕51号)主要内容,结合该局实际工作进行了详细分析讲解,对做好文件中涉及该局职能的各项政策落实进行了安排,并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强化学习。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指导意见》(豫政〔2015〕51号)内容,积极研究制定该局职能范围内的各项具体落实措施,确保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到位;二是强化服务。要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积极做好农民自建房建设的各项服务工作,配合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做好农民自建房政策的宣传,对农民自建房的设计和施工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同时,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施工标准,切实保障农民居住安全;三是完善制度。根据县政府时间安排,相关职能科室要严格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指导意见》(豫政〔2015〕51号)要求, 结合该县农村农民自建房实际情况,积极制定和完善该县农村自建房管理制度,切实推动该县农村自建房服务管理常态化、规范化,不断促进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