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2015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已经确定。蓝欣家园项目和东方明珠二期共488套房源即将由各区进行分配。为确保住房保障的公开、公平、公正,市住房办设立举报电话2636115,对于各级、各部门和群众在廉租住房分配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市住房办将及时调查处理。
根据《平顶山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平顶山市住房保障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加强分配入住管理的通知》等规定,经各区申报、审核和联审联批,488个家庭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条件。拟纳入此次分配的房源为蓝欣家园项目和东方明珠二期剩余部分房源,分别位于市区开源路南段西侧和建设路东段,蓝欣家园472套,东方明珠二期16套。为照顾大病、残疾等行动不便的特殊困难家庭,市住房办根据各区申报,安排了一定数量的一、二楼房源。
市住房办要求各区抽调精干力量,按政策、程序及时做好分配。分配严格实行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采取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住房的申报家庭,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住资格;对管理人员弄虚作假、违反准入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