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就学习贯彻省政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指导意见,濮阳市城乡规划局组织开展了主题宣传日活动。
活动中,濮阳市城乡规划局在通过现场答疑、宣传页展示等方式全方位宣传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指导意见。
与此同时,10月31日的《濮阳日报》第四版全文刊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指导意见》,进行广泛宣传,解答广大市民对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相关政策法规的疑问。
据了解,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指导意见》已于近日下发。《意见》提出,到2018年要实现全省农村村庄规划全覆盖,今后村民建房必须先申请规划许可,后进行建设。村民建设房屋要以两层之内为主,建设三层及三层以上住宅将严格按照相关建设行业法律法规执行。今后,每个村民委员会还将确定一名住宅建设兼职协理员。
据介绍,过去的农村住宅建设缺乏规划和管理,基础设施保障差,标准低,经常重新翻盖,不利于农民财富积累,且建设过程安全隐患多。省政府新出台的相关指导意见针对这些问题均做了要求,《意见》实施后,将有利于农村住宅建设步入规范有序阶段,对推进全省城乡一体化、推动农村居民全面迈入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