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房地产行业开发建设统计数据质量,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反映许昌市房地产经营运行情况,日前,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关于加强统计数据管理提高报表质量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行业开发建设统计数据管理工作。
一是建立巡查工作机制,强化统计上报数据的准确性。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经常对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上报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抽查,发现有对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监督不到位、企业上报数据不准确、不及时等问题,将依据国家《统计法》进行问责,属公职人员的通报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追究其相关责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统计局将不定期对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统计管理工作进行巡查。
二是建立重要数据月报制度,及时掌握房地产运行动态。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严格监督各房地产企业每月上报统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数据完全一致,并每月进行上报。
三是建立企业“入库”常态化工作机制,做到开发企业应入尽入。目前未办理进入统计部门的名录库的房地产企业,10月底之前须全部进入名录库;新申办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开发资质30日内,到公司所在地统计部门办理入库手续,凡是没有进入统计部门名录库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停办理开发资质审核、延续、升级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