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行为,切实保护业主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诚实信用、规范运作的物业行业市场环境,洛阳市物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县(市)区物业管理部门联合对物业企业进行考核,这次考核从1月26日至7月30日用六个多月时间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全面考核。共有367家物业服务企业参加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限期整改、不合格三个等级。合格等级是指小区业主有效投诉较低、无违法乱纪现象,积极支持配合社区、办事处工作;限期整改等级是指企业有投诉,不服从社区、办事处监督管理;不合格等级是指无故不参加动态考核、不能按要求限期整改,且业主意见大、投诉多,不接受辖区社区、办事处监督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对于电话、地址更改后没有及时告知辖区主管部门、失联的物业服务企业,按不合格企业处理。对存在问题的物业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对于限期整改的物业服务企业由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办事处、社区组成联合督查组到所服务小区进行检查验收,整改合格后可定为资质动态考核合格企业。经过严格考核有28家企业不合格,市物业办根据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意见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做出注销企业资质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