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大对中心城区建筑工地的检查和对各区(县)建筑工地的扬尘治理督查力度,多措并举做好建筑施工执法综合治理工作。
一是制订出台了《许昌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办法》,要求建设单位在招投标时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扬尘污染治理费用单列,此部分费用不可竞争,在施工合同中单独明确。在工程开工前,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扬尘污染治理费足额存入由建设单位、建设主管部门、银行三方公管的账户,保证项目安全生产及扬尘污染治理有足额的经费保证。同时要督促建设单位将扬尘治理费用足额支付,施工单位要足额使用到位,全面落实施工扬尘治理措施。
二是改进施工工艺,强力推行施工现场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减少施工现场使用颗粒散装材料比例。目前,该市正在积极引进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生产出满足市场需求的预拌砂浆产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建筑工地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的通知》,从10月1日开始在全市逐步推广;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市全面推广使用预拌砂浆产品。
三是运用科技手段实施扬尘点远程视视频监控。目前该市建筑业管理平台已经建设已经完成。根据《许昌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定》,建筑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在开工前必须设置远程监控系统,对施工场地主要扬尘产生点安装视屏监控装置,实施施工全过程监控。该市将逐步实现对每个工地视频远程监控,及时发现建筑工程存在扬尘污染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
四是强化日常监管,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许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出台了《建筑施工扬尘综合治理专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任务,细化了责任,成立了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督导组,要求每周对建筑施工扬尘进行一次督导检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每季度进行一次督导考核。对工作突出的,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单位,约谈主要领导并通报批评,将考核结果通报当地政府。对有关企业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将计入行业“黑名单”、信用档案公开曝光。对项目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停业整改等措施督促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