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稳定住房消费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安阳市于8月29日印发了《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围绕“稳增长、促发展、惠民生”的基本原则制定出了八个方面的18条措施。
八个方面分别为:积极引导住房消费、简化项目审批流程、清理调整规费征收、放宽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鼓励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盘活利用已出让地块、加快解决房屋登记遗留问题、加大房地产市场整顿和规范力度。
该意见在实行购房货币补贴方面明确规定,自该意见下发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别墅除外)的,凭备案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和契税证明,均可申请市政府每套商品住房2万元购房补贴;非安阳市城市户籍人口子女入学,还可与市区内学生享有同等待遇。在此基础上,放宽该市公积金贷款、房产契税滞纳金、交易营业税、附属用房等相关政策。
该意见在简化项目审批流程、清理调整规费征收方面制定了落实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分段并联审批、取消征收义务教育建设资金和房地产开发项目价格调节基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行分段计征等办法,制定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墙改基金、散装水泥基金等优惠措施。同时,该意见还制定了放宽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鼓励“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盘活利用已出让地块等措施。
该意见明确提出,在加快解决房屋登记遗留问题工作的同时,相关部门要在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安阳县、龙安区、濮阳市在该市市区内的房屋产权登记遗留问题处理工作,有效促进商品房和二手房市场活跃。在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方面,相关部门将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全程监管,严格房地产市场准入清出机制,加大“小产权房”查处力度,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