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法治规划年活动”深入开展,实现规划执法工作的全面提升,8月31日,许昌市城乡规划局召开会议,学习传达8月13日、14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法规培训”精神,并对下一步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会上,参加省厅培训的同志从四个方面向大家详细汇报了此次培训内容及心得体会:一是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强制措施中的注意事项;二是委托执法权限与承担法律责任问题;三是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适用法律错误、执法程序错误、重罚款轻整改等问题;四是有关“推行行政指导工作, 施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案例指导等制度”的建议。
随后,会议组织大家对新华社关于“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依法对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新闻报道进行了认真学习,并针对火灾事故中的失职、渎职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会议要求,支队全体同志要深刻领会此次法律法规培训内容,以天津港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为镜鉴,牢牢把握“消防”、“容积率”等规划强制性指标,从四个方面入手不断提升规划执法水平:一是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二是对照检查,立行立改;三是脚踏实地,查漏补缺;四是履职尽责,有所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