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提升工作职能,长垣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全面开展法治型服务型政府创建工作。
一是完善城市管理首问负责制。第一个受理来电、来信、来访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对相对人提出的咨询、投诉等问题,无论是否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都要认真记录,尽快为其办理或引导办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或拖延办理时间。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完善了城市管理和行政处罚等一系列相关制度,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逐步走向“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利受约束,过程有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三是注重更新执法理念,转变执法方式。在执法理念上,实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服务于执法相结合、疏导与堵漏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既要严格执法又要热情服务;在执法方式上,创新“重心下移、管理前置、源头防范”的管理模式,处罚方式由单一的行政处罚向运用经济、法律、宣传、行政等多种手段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