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城乡建设执法监察支队严格落实河南省建设厅关于《河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及《河南省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年限管理暂行规定》文件精神,为了规范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对自2010年起开展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登记工作的1627台备案登记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档案进行了梳理,理清了现在建筑市场上使用的设备情况。
在对备案登记档案的梳理过程中,发现有19家产权单位的82台起重机械设备达到了强制报废规定日期,需要强制注销,针对以上问题,经支队研究决定针对报废制度要求,支队将每月发布一次公告,将到期报废设备信息上传到我支队的对外公开网站,使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单位能够及时了解起重机械设备信息,确保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安全。同时要求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单位切实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管理,建立健全机械管理制度和档案,严格执行建筑起重机械报废制度,杜绝施工现场出现使用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起重机械设备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