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行项目准入退出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对入选项目进行实地勘察、综合考评,将符合准入要求的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对未按时间节点推进的项目,提请省厅取消项目建设计划。二是实行目标管理制度。对2015年计划开工及基本建成项目进行分解,各县(市、区)签定责任目标书,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体系。三是加强跟踪服务。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变坐等审批为上门服务,把重点项目列为重点事项进行督办。对手续办理难度较大项目,实行模拟审批制度,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四是公开透明分配。从群众申报到交房入住,所有信息及时通过市房管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