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上午,濮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市政府副市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会主任郭奎立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王森伟同志关于2015年上半年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强化住房公积金归集放宽提取使用条件的通告》。
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强化住房公积金归集放宽提取使用条件的通告》全面贯彻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通知》(豫建金管[2015]20号)精神,将有稳定劳动收入的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进一步放宽了贷款最高额度、最高年限、异地贷款户籍限制等条件,新增四种提取情形,是该市又一轮公积金新政出台的标志,将进一步提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促进该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就进一步做好今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家、省、市住房消费政策,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全市经济发展大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尽快制定完善实施细则,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新政贯彻落实,让更多的职工享受到住房公积金惠民利民政策;要把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和效率,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