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7号公布《河南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7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完善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提高商丘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率。自7月6日至12日,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取多种形式在市各县(区)组织开展了《河南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宣传周活动。
一是通过报刊、电视台、微信平台、宣传横幅等形式对《河南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进行宣传,同时宣传《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二是在各县(区)设立宣传咨询台,组织宣传车,通过宣传页、展板、文字资料、现场答疑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房屋租赁原则、房屋出租标准、房屋租赁备案与群众关心的其他问题进行热点问题解答。
通过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河南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使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了房屋租赁的基本知识,明白了对租赁当事人特别是承租人权利保护的原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及其他各项规定,为《河南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顺利实施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