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焦莫寒)到处漂泊、难上户口、上学就医不便……长期以来,以船为家的渔民生活非常艰难,上岸安居是他们的愿望。我省为内陆省份,以船为家渔民上岸户数较少。据统计,我省以船为家渔民上岸户数为243户,主要涉及三门峡市和固始县两地5个县区,其中三门峡市57户,主要包括湖滨区(11户)、灵宝市(30户)、陕县(7户)和渑池县(9户),固始县167户。
2013年6月,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和国土资源部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实施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的指导意见》,要求全国至2015年底内完成这项工作。我省及时跟进,省住建厅协同多部门出台具体实施政策和办法,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全省渔民上岸安居工作。
“渔民上岸工作是中央出台的一项惠民工程,是国家扶贫攻坚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定要落实好。”在近日召开的全省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省住建厅副厅长陈华平强调。
据省住建厅村镇处处长马耀辉介绍,为使中央政策切实落地,我省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制,项目计划、任务、资金、目标、责任“五到县”。他说:“要协调成立统一的工作组织,落实市、县对渔户的补助经费和工作经费,要求今年11月1日前完成渔民上岸任务,年底前完成检查验收准备。”
据悉,国家投资计划已于今年6月下达我省,目前已由我省发改委、住建厅、农业厅分解下达到三门峡市和固始县,国家每户补助2万元,省级补助1万元。
来源:河南日报农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