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推出住房公积金使用新举措

时间:2015-07-28 00:00 来源:河南日报

    为满足广大职工的住房贷款需求,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南阳中心)推出提高公积金贷款限额、降低使用条件等一系列新举措,尤其是在贯彻落实三部委和省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定中,南阳中心决心大、措施实、效果好。上半年,南阳中心办理提取业务25262笔,比去年同期增加8558笔,支取金额5.20亿元,支持购建房面积21.33万平方米;累计发放住房贷款49.08亿元,上半年发放贷款5.0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4.66%;仅新政实施2个月来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2.32亿元,同比增长154%,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2.26亿元,同比增长265%,公积金个贷率由4月底的37.73%提高到39.00%。

    调整首付比例贷款最高50万

    南阳市规定,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调整为30%,并执行首套房贷款利率;缴存职工拥有一套经房管部门确认的住房,且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在结清相应的贷款后,为改善住房条件,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可以继续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达到30%,执行首套房贷款利率。

    在贷款最高限额方面,根据南阳市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以家庭为单位由原来的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购买二星级运行标识及以上“绿色”建筑住房的,贷款额度可在核定额度基础上上浮20%。

    放宽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

    父母为子女或子女为父母购房,凭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证明(户口簿、户籍证明)材料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在贷款申请时效方面,职工购买新建自住房的,从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由一年放宽为三年以内;购买二手房的,以契税票或房屋产权证核发之日起由半年放宽为两年以内;建造、翻建自住房的,以《土地使用证明》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任一有效证明签发之日起由一年放宽为两年以内。

    职工联保贷款实行1-3人缴存职工保证,借款人、配偶与保证人缴存公积金余额之和占申请贷款额的比例由35%降到20%;取消保证人不许贷款的限制,允许保证人贷款,保留保证人保证期间不许提取个人账户公积金的规定。

    在外地就业缴存住房公积金,户籍地在南阳市并在辖区内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南阳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支持户籍地和就业地均在南阳市的缴存职工到辖区外购买自住房申请贷款(实施细则按省监管部门通知执行)。

    放宽提取条件加大租房支持缴存职工(含直系亲属)在就业地及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5年内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或贷款本息,并可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先提取待连续缴存6个月后再贷款,也可以先贷款再办理提取还贷业务。取消只能提取账户余额90%的限制,保留个人账户即可。

    激活封存账户,办理销户性提取;以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的缴存职工可以随时提取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缴存职工凭相关证明材料可以销户性提取本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患重大疾病的缴存职工,凭住院病历和结算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本人申请可以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子女账户的住房公积金。

    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职工,允许职工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支付其房租。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不得超过租房提取限额。根据南阳市租住商品房平均租房标准和租金水平,暂定城区(含卧龙区、宛城区、高新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每月租房提取限额不超过1000元,其他县每月不超过800元。

    拓宽贷款渠道积极开展协作

    南阳中心积极与受托银行协商合作,开展组合贷款业务的探索。缴存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费用时,可以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由受托银行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组合向缴存职工发放贷款。

    南阳中心还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合作,协商交流,使开发企业明白与公积金合作有利于房屋销售,提高开发企业合作积极性,开展期房按揭贷款业务,为职工申请贷款提供便利。

    同时,南阳中心与单位合作,通过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积极与缴存单位联系交流,为单位团购住房提供支持,根据单位整体团购房需求,开展公积金团购业务,上门服务、现场办公。

    优化服务质量促进效率提高

    南阳中心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优化服务质量,促进效率提高。

    ——积极开展“五个一”活动。南阳中心在各服务“窗口”和全系统全面开展优质服务“五个一”活动,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清茶解渴,一腔热情办事,一声祝愿道别”,让职工感受到住房公积金的热情服务。

    ——扎实做好“三亮三评”工作。南阳中心严格落实“三亮三评”工作要求,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把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常态化。

    ——做好窗口服务。南阳中心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服务承诺制》。

    ——做好上门服务。南阳中心深入宣传公积金制度,解决单位和职工在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业务中的问题和困难。积极与房地产公司联系,主动为职工办理期房按揭贷款业务。

    ——搞好信息披露。按照公开、规范、透明的要求,围绕保障缴存单位和职工的知情权、监督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南阳中心把各项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并对相关业务指标、运行特点进行分析,通过政府内网和公积金网站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南阳中心充分利用政府内网、公积金中心网站宣传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职工住房消费的具体措施;通过新闻媒体、报刊等陆续刊发相关政策规定,在电视台通过电视问政栏目,解读住房公积金政策,通过南阳广播电台南阳新闻栏目滚动播出南阳中心制定的落实新政举措;深入单位社区企业进行政策宣传,设立宣传咨询台,现场解答;向缴存单位和职工印发宣传资料,发放服务指南;利用受托银行的资源优势阐释归集、贷款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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