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墙改办在洛阳市召开《河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贯会议,全面布置《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
省墙改办主要负责同志紧扣《条例》的基本内容、精神实质和政策内涵,从《条例》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监督管理、解决的主要问题及新型墙材的发展方向、发展原则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讲解和辅导。《条例》即将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省墙材革新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省墙材革新工作由行政推动迈入了依法管理的法治轨道。《条例》的解读和释义将是未来一段时间全省墙材革新工作的行动纲领、发展指南和基本遵循。与会人员要认真学习、理解和把握《条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学习、融会贯通,真正把《条例》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迅速掀起省、市、县、乡镇四级联动宣传贯彻《条例》的新热潮。
宣贯会提出了“四个为主”的工作意见:一是农村建筑市场的性质,决定了新型墙材的推广应用只能以引导为主;二是新常态下的新理念,决定了墙材革新工作必须以绿色发展为主;三是建筑市场的新态势,决定了新型墙材的发展仍然要以创新为主;四是《条例》的正式实施,决定了推动墙材革新工作必须要以依法行政为主。各级墙材革新主管部门及广大从业者要以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促进新型墙材行业在“十三五”期间持续健康发展。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墙改办主任、河南省墙体材料行业协会理事单位、相关科研院所及企业代表共计120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