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房地产市场形势分析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时间:2015-08-25 00:00 来源:网络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参加

房地产市场形势分析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豫建〔2015〕126号

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房地产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于8月26日召开房地产市场形势分析电视电话会议。经研究,现就我省参加电视电话会议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5年8月26日(星期三)下午3点。

二、会议地点

电视电话会议在郑州设立河南省分会场,各省辖市(郑州市除外)设立省辖市分会场。

(一)省分会场:省联通公司(中原路98号)9号楼3层第一会议室;

(二)省辖市分会场:由各省辖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与当地联通公司联系确定。

三、会议内容及议程

(一)部分城市典型发言;

(二)王宁副部长通报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部署;

(三)陈政高部长讲话;

四、参加会议人员

(一)省分会场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领导,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住房公积金监管处、住房保障处负责人;

郑州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局长、分管副局长,房地产市场监管、住房保障等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巩义市、郑州市所辖县(市)分管县(市)长,巩义市、郑州市所辖县(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中心)局长(主任)、房地产市场、住房保障等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

(二)省辖市分会场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

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中心)局长(主任)、分管副局长(副主任),房地产市场监管、住房保障等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各所辖县(市)分管县(市)长,各所辖县(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同志,房地产市场监管、住房保障等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

各省直管县(市)分管县(市)长,省直管县(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同志,房地产市场监管、住房保障等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省直管县就近在原所在省辖市分会场参加会议。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省辖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做好各自分会场的组织工作,与当地联通部门联系确定会场,并通知所辖县(市)有关人员按时参会。会议开始前15分钟,将组织点名。

(二)请各省辖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将本地区参会人员名单汇总后于2015年8月26日12:00点前报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三)省分会场及各省辖市分会场会议费用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承担。

(四)会议联系人:房地产市场监管处李妍妍,371-68080863,0371-68080861(传真);住房公积金监管处陈崇超,0371-68080669;住房公积金监管处住房保障处晁予伟,0371-68080665。

201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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