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召开黄河滩区居民迁建试点工程
质量安全现场会的通知
豫建〔2015〕122号
新乡市、濮阳市、兰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为加强黄河滩区居民迁建试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全面落实质量终身责任,拟定于2015年8月25日(周二)上午9时召开范县、封丘、兰考黄河滩区居民迁建试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现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通报省厅黄河滩区居民迁建试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两次督查情况;
2.黄河滩区居民迁建试点工程(范县3个项目、封丘县1个项目、兰考县1 个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提交相关资料,汇报项目部履行质量安全责任情况;
3.黄河滩区居民迁建试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人提交相关资料,汇报企业履行质量安全责任情况;
4. 各试点工程所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汇报工程质量七方责任主体质量终身责任落实和质量安全监督情况;
5.黄河滩区迁建办领导讲话;
6.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领导讲话。
二、参会人员
1.各试点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施工企业负责人;
2.各试点工程所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质量安全的主管局长和监督机构负责人;
3.相关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负责质量安全的局长(主任);
4.省政府黄河滩区居民迁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
三、会议地点
报到地点:封丘县北干道东段路西陈桥驿大酒店(8:30前报到完毕,统一乘车前往李庄新区)
会议地点:封丘县李庄新区
四、有关要求
1.请各试点工程所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本通知精神通知到各试点工程项目及相关施工、监理企业,并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2.各试点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实事求是准备履行质量安全责任的材料,做好履行职责情况汇报;
3.各试点工程所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准备相关材料,做好履行职责情况汇报;
4.与会人员要按时参加会议,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要向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请假。
5. 提前报到的与会人员,如需住宿请与会务组联系。
联系人:范非凡(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巡检科科长)
电 话:0371—66259610
翟爱学(封丘县住建局副局长)
联系电话:13839058456
201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