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参加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豫建〔2015〕64号
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房地产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贯彻落实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坚持分类指导,因地施策,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部署,切实做好今年房地产市场调控、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棚户区改造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于5月22日上午召开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电视电话会议。经研究,现就我省参加电视电话会议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5年5月22日(星期五)上午10:30开始。
二、会议地点
电视电话会议在郑州设立河南省分会场,各省辖市(郑州市除外)设立省辖市分会场。
(一)省分会场:省联通公司(中原路98号)9号楼3层第一会议室;
(二)省辖市分会场:由各省辖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与当地联通公司联系确定。
三、会议内容及议程
(一)部分省市汇报房地产市场调控、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王宁副部长通报今年1-4月全国房地产市场交易情况,全国住房公积金、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展情况;
(三)陈政高部长讲话;
四、参加会议人员
(一)省分会场人员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分管副厅长;
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住房保障处、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处长及相关负责同志;
邀请郑州市人民政府分管市长参加,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局长、分管局长,房地产交易与登记中心主任、副主任,房地产交易信息日报制度负责人;
邀请郑州市所辖县(市)分管县(市)长参加,郑州市所辖县(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中心)负责同志、房地产交易处处长(主任)、房地产交易信息日报制度负责人,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二)省辖市分会场人员
邀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分管市长参加;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中心)局长(主任)、分管局长(主任),房地产交易处处长(主任)、副处长(副主任),房地产交易信息日报制度负责人,住房保障办(中心)负责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邀请各所辖县(市)分管县(市)长参加,各所辖县(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同志、房地产交易处处长(主任)、房地产交易信息日报制度负责人,住房保障办(中心)负责人;
邀请省直管县(市)分管县(市)长参加,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同志、房地产交易处处长(主任)、房地产交易信息日报制度负责人、住房保障办(中心)负责人、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就近参加原所在省辖市分会场会议。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省辖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做好各自分会场的组织工作,与当地联通部门联系确定会场,并通知本地区所辖县(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有关人员按时参会。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分会场会议。开始前15分钟,将组织点名。
(二)省分会场及各省辖市分会场会议费用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承担。
(三)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孟庆才 联系电话:0371-68080861;
住房公积金监管处 周慧明 联系电话:0371-68080298;
住房保障处 晁予伟 联系电话:0371-68080665。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