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工人
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豫建人教〔2015〕14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厅属各有关单位,省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林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各建设类培训机构,省属职业技能鉴定站: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人〔2015〕43号)转发给你们,望各单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工作纳入各地建设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结合实际,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抓好落实,确保建筑工人职业培训总体目标实现。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工作的批导意见》(建人〔2015〕43号)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