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
河南省标准设计图集进行复核审查的通知
豫建设标〔2016〕5号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筑标准设计管理规定》文件的规定,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将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2011年以前发布的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图集进行复核审查。凡2010年12月30日以前批准为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图集,首先由原编制单位进行复查,要求复核该标准设计图集是否适应当前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是否符合当前国家建筑产业相关政策的规定,是否需要进行修编并填写《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图集复核审查表》。请于2016年4月10日前报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设计管理办公室。经专家评审后列入2016年度河南省工程建筑标准设计计划进行修编。凡未被列入修编计划或未经复核的标准设计将予以废止。
联系人:李洪 电话:0371-66263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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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图集复核审查表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