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员
岗位设置试点工作实地考察调研的通知
豫建设标〔2015〕28号
郑州市、新乡市、平顶山市、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根据《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员岗位设置试点工作推进计划》(豫建设标〔2014〕83号文)要求,为进一步摸清各试点城市、试点企业标准员岗位设置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省厅拟于5月下旬组织试点城市就标准员岗位设置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察调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1. 各试点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员岗位设置试点工作开展基本情况,好的做法和存在问题。
2. 各试点企业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员岗位设置试点工作开展基本情况,好的做法和存在问题。
3. 《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员岗位设置试点工作推进计划》(豫建设标〔2014〕83号文)落实情况。
4. 经验交流。
二、调研形式
省厅组成调研组对试点城市和试点企业进行调研。一是听取汇报,进行座谈;二是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包括出台的文件政策、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等能够反映工作开展情况的相关资料。如召开专题会议的,需提供正式会议通知(纪要);已出台实施意见,建立相关制度的,需提供正式文件;文件正在签发或征求意见过程中的,需提供有领导批示的文件处理签。三是到施工现场了解标准员定位和工作开展情况。
三、人员组成: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标准定额处副处长 胡智慧
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副站长 朱 军
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站长助理 何玉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标准定额处科长 张力云
郑州市造价办副主任 张 一
平顶山市标准定额站书记 魏国志
新乡市标准定额管理站标准科科长 朱凤辉
鹤壁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站标准科长 祝传福
四、调研时间
2015年5月25-29日,具体安排将以电话通知。
五、有关要求
1. 请各地主管部门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充分反应本市标准员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好经验,找准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理清思路,防止在调研工作中敷衍塞责。
2. 各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汇报、收集相关文件资料和调研活动安排。相关文件资料要收集齐全,汇报内容要全面详实,汇报材料和证明材料纸质材料与电子文档一并报调研组。每市安排1-2家企业进行现场实地考察调研。
3. 请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明确联系领导和联系人,并将联系领导和联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于5月22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15838158927@163.com。
4 调研过程中,要严格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不得安排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