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三措施加强党建工作

时间:2015-04-30 00:00 来源: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固始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主题,全面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为有效巩固原有工作成果,争取各项工作有新的发展和提高,局党委不断拓展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党建工作与建设工作有机结合,使党建工作成为完成好今年各项建设任务的坚强思想基础和政治保障。主要措施有三点:

    一、要抓学习,强化思想业务素质。一是总结经验,切实解决各党支部和党员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全面提高党员的素质,紧紧围绕该县工作目标,紧密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服务大局、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解决突出问题。二是利用周三学习日,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县组工会议及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做到入脑、入心、入耳。并联系实际,把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实践中,做到政治与业务工作有机整合、“双轮并驱”,做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为新一年的工作开展夯实基础。三是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主要是有计划、定期组织对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进行城市建设、管理和执法等相关知识的培训,适时组织业务知识考试,做到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系统学习与重点学习,理论研究与实际探索“三结合”,通过举行业务知识考试,确保学习取得成效,使大家更好地掌握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长新本领、提高业务水平,着力打造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住房城乡建设队伍。

  二、要抓作风,提高办事效率。要坚持“为民、务实、清廉”,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要加强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进一步健全党内监督机制;要坚持从严治党方针,认真做好信访及查处违纪党员工作;积极推行法治、阳光、效能政府机关部门建设,建立局效能督察组,严格落实周查月报制。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服务承诺制;开展把“服务对象当亲人”、“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活动,公开服务事项、工作流程、办结时限制度,公示服务标准;在农民工维权二级窗口设立用户意见箱、投诉热线电话,发放用户征询函等,及时听取和反馈用户的意见和建议;围绕重点项目、征地拆迁、保障房建设、民生服务、信访稳定等工作,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将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目标;结合项目征迁、保障房建设,广大党员干部上门入户做好政策宣传和群众的思想工作;结合辖区稳定,党员干部充分发挥调解员和安全员的作用,积极化解被征迁群众、保障房分配中的矛盾情绪,维护辖区的治安稳定,全力助推项目征迁、保障房建设工作。

    三、要抓管理,着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一是制定党建工作规划,既立足部门实际,又着眼长远发展,切实增强党建工作的计划性、指导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局党委与各支部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健全了党支部抓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绩效考核制。建立和完善党员访谈制度,开展支部成员和党员、党员和党员之间谈心活动,结成对子,搞好帮扶,沟通思想,加深感情,增强党的向心力、凝聚力。二是规范党员日常管理,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的根本组织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推行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充分保障广大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形成生动活泼的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加大推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三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党员现状,党员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要不断改进新方法,进一步加强对各个支部的党建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部署,特别是要抓好支部建设工作。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落实帮扶对象和培养工作。在事业单位中实施绩效考核制,广大党员的主体意识明显增强,精神风貌、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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