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市在建工程的质量管理,根据《河南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豫建〔2014〕132号)和《关于加强该市住宅工程排气道质量监督管理的有关通知》精神,4月20日起,开封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开始对全市在建住宅工程排气道质量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全市住宅工程质量。
此次检查,主要对排气道施工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参建各方是否对排气道产品实行“进场验收”制度,技术资料是否完整,排气道外观质量、尺寸、形位偏差、排气构造、产品两端及中间部位的壁厚是否符合设计及有关标准的要求,是否具有防止各层回流的功能等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要求,一是工程各参建主体单位要提高认识,认真对待,对专项检查工程建立台账,发现问题积极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二是施工现场一经发现不合格产品,对已使用的,坚决要求拆除;未使用的,坚决要求退场。三是监督抽查中发现使用不合格产品的工程,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呈报不良行为建议书,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呈报行政处罚建议书,同时在开封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