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组织召开建筑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规定等有关精神宣贯培训会议

时间:2015-04-20 00:00 来源:设计处

近日,我厅对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勘察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规定》、《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规定》(建市[2015]35号)等文件有关内容组织召开了宣贯培训会。    

厅勘察设计处和建筑管理处有关负责同志在会上对国家近期出台的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规定的背景、特点、内容、处罚措施等内容进行了讲解。全省勘察设计主管部门全面学习了《建筑工程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建筑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以及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处理)规定。会议要求各市县主管部门要加强宣贯培训、严格落实制度、加强履职监管;各勘察设计单位遴选项目负责人要加强履职情况检查、完善质量观控体系等方面的落实;各项目负责人要进一步增强意识、承担责任、管好项目。

同时,依据我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豫建建[2015]17号),为全面推动勘察设计信息化工作,完成我厅勘察设计企业、注册人员等完善企业资料和补录工程业绩完善工程项目库的工作的要求,会议邀请“四库一平台”研发单位的技术指导对全省勘察设计主管部门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开展了勘察设计“四库一平台”施工图审查平台的系统操作和使用培训。

全省共有120余人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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