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组织参加全国房地产交易信息日报制度
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豫建〔2015〕50号
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房地产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贯彻落实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坚持分类指导,因地施策,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部署,全面、及时、准确掌握房地产市场动态及变化趋势,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于4月20日下午召开建立全国房地产交易信息日报制度电视电话会议。经研究,现就我省参加电视电话会议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5年4月20日(星期一)下午15:00开始。
二、会议地点
电视电话会议在郑州设立河南省分会场,各省辖市(郑州市除外)设立省辖市分会场。
(一)省分会场:省联通公司(中原路98号)9号楼3层第一会议室;
(二)省辖市分会场:由各省辖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与当地联通公司联系确定。
三、会议内容及议程
(一)平顶山市、浙江省、北京市交流商品房和二手房网签系统建设经验;
(二)王宁副部长部署全国房地产交易信息日报制度相关工作;
(三)陈政高部长作重要讲话;
(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裴志扬厅长作重要讲话(主会场会议议程结束后,分会场继续开会)。
四、参加会议人员
(一)省分会场人员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分管副厅长;
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住房保障处、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处长及相关负责同志;
邀请郑州市人民政府分管市长参加,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局长、分管局长,房地产交易与登记中心主任、副主任,房地产交易信息日报制度负责人及信息联络员;
邀请郑州市所辖县(市)分管县(市)长参加,郑州市所辖县(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中心)负责同志、房地产交易处处长(主任)、房地产交易信息日报制度负责人及信息联络员,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发言代表在省分会场参加会议。
(二)省辖市分会场人员
邀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分管市长参加;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中心)局长(主任)、分管局长(主任),房地产交易处处长(主任)、副处长(副主任),房地产交易信息日报制度负责人及信息联络员,住房保障办(中心)负责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邀请各所辖县(市)分管县(市)长参加,各所辖县(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同志、房地产交易处处长(主任)、房地产交易信息日报制度负责人及信息联络员,住房保障办(中心)负责人;
邀请省直管县(市)分管县(市)长参加,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同志、房地产交易处处长(主任)、房地产交易信息日报制度负责人及信息联络员、住房保障办(中心)负责人、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就近参加原所在省辖市分会场会议。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省辖市(郑州市除外)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做好各自分会场的组织工作,与当地联通部门联系确定会场,并通知本地区所辖县(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有关人员按时参会。会议开始前15分钟,将组织点名。
(二)我省将建立房地产交易信息日报负责人及信息联络员制度。请各省辖市将参加房地产交易信息日报制度电视电话会议人员名单以传真或者电子文档形式,于2015年4月20日(星期一)10:00前报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同时将房地产交易信息日报负责人及信息联络员标注并填报电子邮箱。
(三)省分会场及各省辖市分会场会议费用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承担。
(四)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李妍妍,联系电话:0371-68080863,传真:0371-68080861,电子邮箱:liyanyan6561@126.com。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