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巡查机构设置,强化巡查队伍建设。各区分局按照市局统一部署,迅速调整内部工作职能,抽调骨干人员组成巡查队伍,进行明确分工,制定工作规范;同时对巡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相关政策、制度,并结合实际操作进行锻炼,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得到快速提升。二是加强巡查监督力度,深化履行岗位职责。各分局发挥辖区管理优势,对220家中介公司(含分支机构),64家开发企业,20家代理销售公司进行了拉网式的排查登记。积极推动经纪机构进行备案,对该备案未备案的进行督促和指导,为办理初审业务的提供高效服务,截至目前,已帮助56家经纪机构顺利完成备案手续。三是加强教育引导,规范中介行为。开展了“上门培训、上门指导、上门引导”的“送法三上门”活动,大力宣传《经纪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各房地产经纪、开发、营销代理等相关企业集中学法规政策,宣传日常巡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高房地产中介组织及从业人员的依法经营意识。四是妥善处理投诉建议,及时化解矛盾争议。各分局均按要求设立了专门的投诉电话,并对外公布,指定专人接访。自巡查工作实施以来,共受理群众各类诉求125件,除极少数转办件外,全部及时处理回复,群众满意度高。五是建立巡查档案,抓好信用监管。在巡查过程中,及时留存各类影像资料,建立档案,为下一步信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打好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