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经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公示,鹤壁市入围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未来3年鹤壁市将获得超过12亿元的国家专项补贴资金。
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4〕838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的通知》(财办建〔2015〕4号),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于近期组织了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评审工作。2月12日,省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组织专家对河南省10个地市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及现场答辩,按照专家评审意见,鹤壁市获得我省唯一向国家推荐申报海绵城市试点的资格。经过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的初审,鹤壁在全国34个申报城市中脱颖而出。3月27日,鹤壁市及其他21个城市一同参加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竞争性评审答辩,并成功入围。鹤壁将对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加强项目管理,扎实推进试点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