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至3月20日,平顶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量监督人员随同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第一督导组到舞钢市、叶县、高新区、石龙区的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并随机对在建工程现场实体及资料进行了抽查,检查以《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为重点,对各方责任主体履约情况进行了检查,逐个核查了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劳动工资单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及到岗履职情况,对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技术资料、工程实体质量、进场原材料质量等方面进行了抽查,对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护等安全措施进行了检查,对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向所在的县区建设局下发了督察整改书,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